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由谁审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需由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三方共同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与研究。
在侦查程序中所实施的取保候审决定权将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来行使; 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评估后做出对应的决策; 而进入到审判阶段后,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则转归给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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