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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要经过谁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申请及批准通常划归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负责行使决策权。
相关的决定机构通常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组成。
然而,执行任务的却只限于公安机关。
就刑事诉讼过程而言,这三大机构将依据个案的具体情节,评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例如:经预估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自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抑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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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