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满如何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期得以圆满实现之后,是否可以终止对该案件的处理,取决于相关案件的具体状况和程度。
若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内,公安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和详细核实,最终确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致无法构成犯罪或者是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理所当然的应该撤销案件。 然而,如果案件的真实情况已经明了,且呈现出丰富的证据支持,仅仅因为取保候审的有效期限已经开始,可能就需要进入到下一个阶段的诉讼程序,而非简单地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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