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怎么才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累犯而言,在面临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刻,确实存在相对困难的局面。
原因在于,累犯通常会被各界视为再犯罪的风险程度较高,这与取保候审所必须满足的“不会为社会带来任何危险性”的条件存在相当的矛盾之处。 然而,倘若在处理某一特定案件时出现了极为特殊的情形,诸如能够证明该名被告人的健康状况极度虚弱,以至于无法承受取保候审的折磨并可能威胁到其生命安全; 抑或是有新的关键证据出现,足以推翻以往对该名被告人累犯身份的认定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并非全然无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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