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之内,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满足法定条件者方可正式获得通过。
针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仅需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确切罪名,或者由于严重身体疾患而导致无法自我料理生活起居的特殊情形,其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便会有所增加。 然而,决定是否予以核准的最终权力仍然掌握在有关司法机关手中,必须依照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审查与综合判断才能做出相应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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