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进去了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等司法机构对那些既没有被逮捕也没有被拘留,但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侦查与起诉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的一种强制性保护措施。
它主要是针对已被逮捕但有必要更换监护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口头承诺将遵守法律规定,以及提交保证金或保证人,以确保他们能及时回应法庭调查或出庭接受审判,而临时取消或者放松对他们的隔离限制。 因此,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次,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那么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理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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