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拒执罪”,当其具备特定条件时,理论上可以实施取保候审的操作。
“拒执罪”,准确地说,应该被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主要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有法律约束力却予以拒绝或故意拖延执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有关具体如何决定是否可给予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包括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所涉案件的性质及情节、可能会被裁定的刑期等因素。 举例来说,假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认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力适用附加刑; 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增加; 或者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不佳,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是在哺乳期内的妇女,以及案件审理期限即将届满犹如悬崖勒马之际等等情况下,都是可以允许申请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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