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做外汇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外汇交易。
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该期间内被依法采取此措施之人应严格遵守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约,以确保其各项事务受到合理限制。 至于从事外汇交易,则有可能被视为违反相关规定之行为,原因在于此类交易往往涉及巨额资金流动以及潜在的金融风险,从而可能对案件的调查、审理等环节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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