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检查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院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本身并无法独自作为是否适宜启动取保候审程序的唯一依据。
若罪犯嫌疑人或是被告者的身体状况严重到可能妨碍刑事诉讼流程的顺利推进,或者对其生命安全和康健构成威胁,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他们是具有争取批准取保候审资格的可能性的。 然而,最终关于是否允许进行取保候审,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相关要素,如案件的具体性质、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潜在的危害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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