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多久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即通常所说的“刑事拘留”。
然而,在被拘留的时限内(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若满足特定条件,仍有机会争取到人身自由,这便是所谓的“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环节主要分布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阶段。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未超过三十七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怀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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