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做到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原则是对潜在罪犯可能实施的管制措施、短期拘留以及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法进行考量。
接着,考虑是否可能对被告处以长期徒刑或其他严重处罚,同时针对其特性,调查其适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避免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比如,对于健康状况不佳、无法自我照顾的被告人,或是处于怀孕或哺乳状态中的女性被告人,我们亦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以免产生任何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假如羁押期已满,但相关案子却尚未办妥结案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也存在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