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的时候怎么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在开庭之前,通常会采用书面传票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通知。
传票上将详细注明开庭的具体日期、时间以及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当然,有时候也有可能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但是相较而言,书面传票无疑是最为普遍且正规的方式。 法院会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通知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准时出席庭审,积极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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