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拘留多久可以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之实施时效并无固定规定。
仅仅针对特定条件之下,方可提出此类请求以便获得批准。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决; 或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选择取保候审将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安全风险; 同时,若其体内患有严重疾病,影响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选择取保候审也不会带来社会安全风险; 以及在羁押期即将结束之际,诉讼程序尚未完成,仍然需要以取保候审作为过渡措施,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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