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间并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通常而言,在案情调查期间,若满足了相应条件,犯罪嫌疑人员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和辩护律师可随时向主管公安部门或检察部委,乃至法院进行申请,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存在即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适用附加刑法可能性的犯罪行为; 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较重惩罚时,实施取保候审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如果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在孕期,甚至正在负担婴儿哺乳责任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行动也不会对社会造成风险; 另外,若羁押期限已延长至最长限制,案件仍未得到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继续追踪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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