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不能出市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假设被限制离开当前所在城市的原因很可能是为了确保审判机构能及时且高效地开展案件性质的调查与审理工作。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您的确无法避免必须离开原本所生活的城市。 那么,您就应该向负责执行指定措施的机构提交正式请求,同时获得他们的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遵循如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或县; (2)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改变,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汇报; (3)在接到传唤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4)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证人提供证言的能力;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亦不得与他人串通口供。 倘若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可能会导致原先的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进而转变为更为严厉的羁押手段。 因此,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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