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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理由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在被逮捕之后但需要改变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依法出具保证文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要想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和理由,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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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