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了检察院还会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批准采取保证金形式的强制措施候审后,检察院仍然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和新获取的证据,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实施逮捕。
若在进行这种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条款或规定; 抑或是案件取得了进一步的重大突破,例如发掘出新的犯罪事实或是关键性证据,这些都有可能对定性罪名及量刑轻重产生直接影响,这时检察院便有权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对其执行逮捕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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