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37天批捕了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期间,尽管受到逮捕之命,然仍保留着申请取保候审之可能,然而这其中所面临的困难程度也自然是不容小觑。
经过逮捕程序之后,当事人是否仍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自然要依据案件的特征和性质,以及相关情节和犯罪嫌疑人所产生的社会危险性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倘若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的情况有所改变,例如犯罪嫌疑人因健康状况恶化无法接受羁押,或是案件的关键证据发生了巨大变化,使其行使危险行为的可能性降至极低,那么经由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进行严格审查,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将强制措施从逮捕改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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