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名的审判程序之中,倘若加害人未能表达出对受害者的谅解之意,那么,其获取保释的可能性相比较之下,自然是要显得更为微乎其微了。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就完全没有任何可能性。 事实上,是否能够获得保释,尚需全方位地考量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情节轻重、以及对社会安全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等等。 在故意伤害这类案件中,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例如所造成的伤害后果并未达到严重的地步,且犯罪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立功赎罪,或者能够提供充足的保证金或担保人等条件,那么,他们仍有可能获得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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