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会被取保候审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持取保候审状态之后,仍然需要注意被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存在,这通常是因为案件事实明晰且提供了确凿充分的证据,或者被告可能作出的行为被判定为应处以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严重刑事制裁,要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等。
在此期间,倘若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或是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都有可能引发被重新提起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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