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应该给谁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缓和其羁押的一项法律上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的主要机构包括:1.公安机关:在侦查这一环节中,倘若犯罪嫌疑人为已被羁押人员,则申请取保候审应向负责侦查工作的机关提交申请;
2.人民检察院:至审查起诉阶段,申请人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3.人民法院:而在审判阶段,申请人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1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