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就是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不起诉的司法程序。
取保候审乃属于刑事诉讼中一项极为重要且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其定义为由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出庭辩护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向其发出法律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阻碍后续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同时在需要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席法庭审理。 然而,不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交至检察机关的案件以及检察院自身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或者认为没有必要提起公诉,便会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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