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以后能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判决做出以后便不再存在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
取保候审这一概念主要应用于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当司法机构对未被正式捕获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如拘留手段)的刑事被告进行处理时,为了防止其借机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会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还须出示相应的担保文书以确保其能随时接受传唤,进而可对其实施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或者是对其原有的羁押状态给予短暂性的解除。 然而,在判决作出之后,案件的最终结果已经明确,若判定被告有罪且需执行刑罚,那么便会根据判决的具体内容来执行相应的惩罚。 倘若当事人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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