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司法机关批捕后,有如下资格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第一,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人身自由受限的刑罚类型,例如,管制或拘役,以及可能被判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犯罪行为可能构成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引发潜在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性; 再次,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哺乳期内的母亲,在取保候审期间同样具备不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能力; 最后,移送审查起诉和判决的整个诉讼过程已接近尾声,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推进诉讼程序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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