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提前几天通知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对于公布开庭通知的具体时限并未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规定。
法院将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审理进展,灵活地制定出开庭的时间表,并且在开庭之前,将传票以书面形式送达到被告人家中或所在单位,详尽告知他们关于开庭日期、地点等相关信息。 通常而言,法院会努力提早并合理地通知被告方,让其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应诉的各项准备工作。 然而,具体的通知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法院的工作计划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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