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多久可以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是随时随地都能做的事情!不论是在刑事案件的哪个环节,都有机会提起申请。
那么,具体是怎么回事?举个例子来说当警察叔叔把犯罪嫌疑人抓起来关进看守所之后,他们要在三天之内,去向检察院打报告申请批准。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比如作案次数多、团伙作案这种麻烦事儿,申请通过的时间就得再推迟一天到四天了。 而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认为是流窜犯、作案经历丰富或者是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成员,那申请通过的时间还可能会延长到30天。 检察院那边儿他们会在收到公安局的申请逮捕书后的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公安局就要在接到通知后马上放人,然后还要告诉检察院他们是怎么执行这个决定的。 当然如果警方觉得还有必要继续调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他们就会依法采取这些措施。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家人、朋友或者律师也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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