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以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之后,依法仍然可行使取保候审权,然而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特定的标准与条件。
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权威司法机关对于那些未经正式逮捕或者已经被批准逮捕但是必须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躲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诸多环节,而将之称为提保候审侨民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 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再者,如果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均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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