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只能先刑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必然以先前所执行的刑拘作为前提条件。
众所周知,它是一项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应用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主管机构具体实施。 这种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未能成功被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但需调整现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面对可能的对他们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情况下,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同时还须签署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保证不会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这样的措施一方面是对这些潜在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正式羁押,另一方面也是在适当情况下对其进行的临时性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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