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多久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拘留人士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效性问题,目前尚无明文规定。
然而,从通常情况来看,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程序中,皆可提出此类请求。 每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之际,公安机关便有义务在3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查批捕事宜。 倘若面临特殊情形,则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最长可达4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日。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人等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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