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内再次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若在此两年期间再度采取此类措施,则须对案情作详尽分析,以判断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通常而言,案件发生二次取保候审的情况,往往表明案情错综复杂或存在某些特定因素。 例如,可能会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需要进行深入调查,然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却相对较低; 又或者案件的性质存在争议,需要更长时间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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