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原因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成功通过取保候审申请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因素所致:首要的方面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仍然存在着对社会存在较大威胁的可能性,例如他们曾犯下过罪行或是其罪行具备严重且恶劣的性质以及情节严重等特质;
接着进行考虑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具有破坏、篡改证据,干预证人陈述证言,亦或窜供等潜在的风险性行为倾向;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仍未建立稳定的居住场所,这也是可能导致其取保候审请求遭到驳回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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