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不予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几种不得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 首先,对于累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以自伤或自残手段逃避侦查的罪犯、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允许采取取保候审的策略。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 有可能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通口供; 或者可能对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等情况,同样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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