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撤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诉讼程序的撤销。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在未实施逮捕或已执行逮捕但需改变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通过责令其选择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应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然而,诉讼程序是否会被撤销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证据是否充足等多方面因素。 若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便有可能撤销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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