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有几种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取保候审制度,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自身的行为提供担保,或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相关机构对案件的调查、审查和审判工作,并且需要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应讯的一种强制措施。
这项制度的主要含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可能并不十分严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相对较小。 2.证据尚不充分:这可能是因为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尚未足以支撑逮捕或者定罪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不具备社会危险性:例如,他们没有表现出逃跑、销毁证据、再次实施犯罪等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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