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几时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之后的开庭时间是否有确定的标准这一问题,尚未有统一定论,其主要受到本案案情的错综复杂性、相关证据的搜集状况以及各法院的日程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般来说,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执法机构将在后续的阶段中持续展开案件调查、检控等各项工作。 若经查实,该案件的事实清晰且证据稳固充分,那么法院便会按照既定原则在合理的期限内实施开庭审理。 然而,具体的审理周期可能在短至一两个月的区间内,也有可能达到半年乃至更长期限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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