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检察院不批捕会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并未获得检察官的批准逮捕令,公安机构自收到不批准逮捕的决策文件后,应依据法律规定立即释放涉案人员,同时把实际执行的情况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详细汇报。
对于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时,公安机构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具体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