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取保候审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性手段。
在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如果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若判断其所实施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下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再次,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且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的时候,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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