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不会不开庭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的彻底完结,然而这一强制性措施在多数情况下依旧需引发后续的审理程序。
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一种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预防性的限制行为方式,用以限制那些没有遭到逮捕却又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罪嫌与被告,以免他们逃离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确保其能够按时出庭,同时也避免对其进行羁押或暂时解除该项羁押。 然而考虑到一些特定情况,如通过深入调查后发现他们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案件的处置便有可能撤销,进而导致不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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