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取保候审后还会罚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偷逃税款的案件当中,申请取保候审并不能确保免于受到罚金的惩罚。
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无法直接影响或决定最终的法律裁决。 根据通常的犯罪法规则,一旦法院判定当事人确实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而罚款的金额大小将主要依据具体的偷逃税款情节、涉案金额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那些采用欺诈、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故意不进行纳税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纳税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罚金。 对于那些作为扣缴义务人的企业或个人,如果他们采取上述手段,导致未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者,也将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但未经处理的,其累计数额将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对于已经出现第一款行为的纳税人,只要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他们将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曾遭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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