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审查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立案调查之后,确实有机会申请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这需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遭到逮捕或是在被逮捕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目的在于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 这种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保证不会离开指定地点,以确保其不会受到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又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再者,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只要获得相关机关的批准,便可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