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取保候审时间给算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处罚或定罪时,实施的取保候审相关程序与时间均不应纳入到刑期之内。
因为,取保候审实际是一种刑事强制性的保障手段,而非直接履行刑罚所依托的措施形式。 一旦案件经过审判,正式确定并宣示了刑罚之后,实际需要的服刑期限便应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在此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被先行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折算为一天的刑期。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没有被羁押,所以这部分时间无法被折算为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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