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还用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进入了取保候审阶段,并不代表着批准逮捕将被取消或终止。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法律措施,旨在缓解对被告人的限制,在无需监狱监管的前提下确保刑事审判程序得以平稳有序地运作。 然而,当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调查进展或者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出现了新的变化,如发现新的犯罪证据、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等等,那么检察机关仍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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