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自动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之下,执法机关有权为犯罪嫌犯展开取保候审程序,但这并非自动执行。
取保候审系一项涉及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往往需充分权衡个案的具体状况以及犯罪嫌犯的实际情况。 倘若犯罪嫌犯可能被判以管束、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若犯罪嫌犯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又或者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况时,执法机关方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