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谅解书对于合理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获得批准。
谅解书往往体现了被害方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为的理解和宽容,这无疑是一种减轻量刑的重要依据。 然而,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还需全面权衡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那么即使缺乏谅解书,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但是,如果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仅仅依靠谅解书恐怕无法顺利实现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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