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部门说了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取保候审之决定权,通常归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方机构。
作为公权利行使者的公安机关,针对侦查阶段的相关案件,依法享有决定性权力,对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均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要求。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同样拥有决定是否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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