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更改罪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证人候审期间,是被允许调整指控罪名的。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随着调查工作的持续深化以及证据的不断更新,执法部门根据所掌握到的相关事实资料和法律规范,具有对涉案人员所涉及的罪名进行调整的权力。 值得强调的是,保证人候审仅仅是一种法律强制执行的手段,并不妨碍对案件事实真相的深度挖掘和对罪名的精准确定。 倘若有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与之前不同的罪名,或者原来的罪名认定存在偏差,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对罪名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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