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审查期如何获得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签发保证书,确保其能随时接受传唤与出庭,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审查期间,如果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那么就必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增加;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不会引发新的社会风险;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查阶段,但是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仍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继续推进案件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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