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抓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特别调查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程序之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之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即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取保候审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利推进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特别调查机关的执法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涉嫌触犯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法罪名; 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又或者其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免受监禁之苦。 此外,当犯罪嫌疑人生存所需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定要求,而该案仍未审结完毕时,为确保其权利得以充分保障,也可向特别调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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