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怎么没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并成功通过审批之后,未被执行逮捕的情况可能由多重因素所导致。
首要的一点,便是在案情中所收集到的证据尚显不充分,尚未达致足以将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法定标准。 其次,鉴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实施取保候审的举措能更为有效地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平稳有序地推进。 再者,案情中若涉及的违法行为性质较为轻微,以及犯罪嫌疑人展现出认罪悔过的良好态度等诸多因素,也可能成为未对其执行逮捕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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