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重新录口供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对当事人进行重新录口供的工作流程属于合法的侦查环节。
此举可能源于新发现的相关线索或证据,抑或是为了更深入地核实某些具体细节。 然而,重新录口供并不等同于预示着不良后果,其关键在于您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精确且保持一致性。 若前后陈述出现矛盾,同时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则可能对案件的处理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若是由于记忆偏差或其他新情况引发的补充与修正,只要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通常并无大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二)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 (三)接到传召后,务必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点;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与他人进行串供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